廣東兩部門發文劍指政采“虛假檢測報告”
2026年07月03日 09:18 來源:中國政府采購報 【打印】 
近日,針對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檢驗檢測報告濫用、虛假等違法違規問題,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廣東省財政廳聯合發布《關于規范使用CMA檢驗檢測報告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重拳整治行業不規范行為。《通知》要求采購人、供應商及檢測機構壓實主體責任,嚴防“一紙假報告”擾亂市場秩序。
據了解,CMA檢驗檢測報告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作為產品質量證明材料被廣泛使用。但近年來違規使用CMA報告的情形日益增多,破壞市場公平競爭,嚴重擾亂市場秩序。針對存在的問題,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廣東省財政廳聯合出臺《通知》,明確各方責任和操作指引,從源頭上防范和打擊使用虛假CMA報告的行為,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秩序和財政資金安全。
據悉,《通知》直擊當前政府采購中的三大痛點:采購人隨意設門檻、供應商造假成本低、檢測機構超范圍出證。
一是壓實三方責任,構建全鏈條監管體系。《通知》系統性地厘清了各方權責邊界。采購人需“量體裁衣”,明確具體的檢測項目和依據標準,并預留足夠的檢測周期,嚴禁籠統要求供應商提供CMA報告。一旦發現報告出具機構存在失信、資質注銷等異常情形,須立即啟動核查程序。供應商對報告真實性負首要責任。若委托第三方獲取報告,必須確保該機構具備相應資質。《通知》鼓勵供應商“留痕”,妥善保存委托合同、送樣憑證及付款記錄,以備溯源。檢驗檢測機構必須在資質認定范圍內出具報告,檢測方法未獲資質不得標注CMA標志,嚴禁“掛羊頭賣狗肉”。
二是升級查驗手段,識破“李鬼”陷阱。省內機構資質可通過“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信息公示平臺”查詢;市場監管總局許可的可通過“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”核實。訪問查詢網址時需核實底部的ICP備案及公安網備信息,防止落入偽造“驗真網站”的圈套。凡報告中出現“★”等符號并標注“超出資質范圍”,或聲稱“數據由委托方提供未經檢測”的,均屬違法違規報告。(記者袁瑞娟報道)
三是強化部門聯動。《通知》強調,廣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與財政部門要加強協作,建立常態化協查機制,形成對政府采購領域使用虛假CMA報告的打擊合力。財政部門在抽查中發現虛假報告將直接通報市監部門查處;網絡平臺若放任商家售賣虛假報告,將被上報省級監管部門;對于涉嫌偽造企事業單位印章的犯罪行為,將直接移送公安機關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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